2017年分类招生(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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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经学校研究,对报考我校2017年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实行统一的职业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办法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分“基础测试”和“专业测试”两个部分,考生先进行“基础测试”后接着进行“专业测试”。每个部分测试时间为5分钟。

二、测试时间安排

(一)469日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和考试地点及时间。

(二)41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半身一寸照片2张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智学楼2楼,原综合楼)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分类考试科目准考证。

(三)2017411-12日每天:8:30开始;考生根据我校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号顺序参加测试,错过测试时间的考生不再补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三、测试地点

六盘水师范学院智学楼(原综合楼)创业模拟实训教室

四、测试项目及分值(总分110分)

(一)基础测试部分

1.形象气质(必测项目,30)

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仪表端庄自然、衣着得体大方、举止稳重朴实、精神面貌良好。

2.口语表达(必测项目,40分)

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语音、语调、语速、音量适中;表达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

(二)专业测试部分

考生只须在以下四项中任选一项参加测试(40)

 

1)音乐(嗓音条件,音准节奏,乐感)

2)舞蹈(动作协调)

3)美术(线条与色彩基础)

4)其他(特长展示)

五、测试成绩的运用

考生在符合我校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基础上,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注意事项及其他

(一)考生须提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测试准考证,在报到处登记后按顺序号参加测试。

(二)考生进入测试考场不能报姓名,只能报顺序号,否则视为违规,测试成绩按“0”分记。

(三)考生测试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具、乐器或道具等由考生自备并提前与考场工作人员联系。

(四)考生测试完成后在候分区领取测试成绩通知单。

(五)考生可着表演服饰参加测试。

(六)测试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学校招生监察办对测试全程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六盘水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