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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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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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深入贯彻“阳光工程”,做好学院“专升本”的报名组织和录取工作,确保“专升本”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六盘水师范学院坐落在中国凉都·六盘水市国家明湖湿地公园旁,环境优雅,四季宜人。学院设有14个系,开设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风景园林、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地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秘书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经济统计学、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53个本、专科专业。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0977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育才巷19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招收专科升本科生的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三、录取原则

1、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录取时以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业课考试(我院的专业考试的时间、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通过我院网站公布)成绩之和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3、在出现考生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调整该专业的计划到生源较好的专业进行录取,报请省招生考试院批准。

5、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四、收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的收费,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五、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报名和录取,参与“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的组织等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专升本”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教学要求,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六盘水师范学院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8-8601126(兼传真)

监督电话:0858-8602733

举报邮箱:lsjw2020@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lpssy.edu.cn

咨询邮箱:lpszjzx@126.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育才巷19

邮政编码:553004

八、本章程由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盘水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